各学院:
3月22日,创新创业中心启动了2023年学生竞赛奖学金申奖工作。现再次补充强调:请学院在审核学生申报材料的时候,严格按照《集美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集大学〔2023〕22号)相关规定执行。特别是该文件中的第五条规定“在评定学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奖学金”,如下:
(一)受到纪律处分、在纪律处分期内或者处分未解除者;
(二)留、降级或休学者;
(三)本学期所学课程(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跨学科选修课程;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二学位跨学院选修课程)有补考或重修者;
(四)《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未合格者(因病或身体残疾等特殊原因除外);
(五)入学以来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规定缴费没有缴清者;
(六)其他不具备申报资格的。
请各学院对照上述规定认真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
创新创业中心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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