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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集美大学2025年学科竞赛目录》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5-12-11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全体师生:

为规范学科竞赛管理,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根据《集美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学校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创新创业中心)组织编制了《集美大学2025年学生学科竞赛目录》。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经审核、评估并完成公示,现予以正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竞赛组织与实施工作,确保学科竞赛活动有序高效开展。


附件:

1.关于《集美大学2025年学生学科竞赛目录》的几点说明

2. 附件2:集美大学2025年学生学科竞赛目录.xlsx



                           创新创业中心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1:

关于《集美大学2025年学科竞赛目录》的几点说明

一、赛事分类与奖励依据:

1.《目录》包含A、B、C三类赛事。其中,指导教师积分奖励按照《集美大学积分制综合改革方案》执行(即B1、B2同属B类积分)学生奖学金奖励按照《集美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积分权重B1 > B2)

2.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的积分标准,根据《集美大学积分制综合改革方案》,如下:

类别

项目

分数

责任单位

指导学生竞赛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全国年会优秀/国家级立项

100/2

创新创业中心、校团委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赛金奖/银奖/铜奖

1000/500/150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赛金奖/银奖/铜奖

150/70/20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000/750/300/150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50/100/50/20

国家级B类学生竞赛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80/40/20/15

省级B类学生竞赛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5/10/5/2

国家级C类学生竞赛特等奖/一等奖

20/15

该方案的集美大学积分制发展性个人指标”中说明第7点,也指出了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的最终得分,由校创新创业中心依据《集美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相关细则进行赋分”。《集美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中第十九条,关于此的具体的分配原则如下:

1)当项目总分≥10分时,按项目总分的80%分配给指导教师团队,20%分配至该项目学生所在学院(若为跨学院团队,按学生所属学院拆分);

2)当项目总分<10分,按项目总分的100%分配给指导教师团队;

3)指导教师团队内的再分配,按第一指导教师占50%,其余指导教师合计占50%平均进行分配。项目学生所在学院的再分配,按第一作者(或核心成员)所在学院占50%,其余学生所在学院合计占50%平均进行分配。

2.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按照《集美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如下:

学生获奖项目的奖金实行积分制,按照项目积分折算出奖金进行奖励。

1)每分奖金数额的折算公式为:当年度学校用于学生竞赛奖励的总金额/当年度学校所有获奖项目的总积分。

2)项目分的奖励标准如下:

类别

获奖等级

奖项级别

奖励标准

(单位:分)

A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国家级

金奖/银奖/铜奖

1000/500/150

省级

金奖/银奖/铜奖

150/70/20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000/750/300/150

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50/100/50/20

B类

B1 类竞赛项目

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

170/150/100/50

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

70/50/20/10

B2 类竞赛项目

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

80/60/30/20

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

30/20/10/5

C 类竞赛项目


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金奖

50

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金奖

30

二、关于赛事的特殊说明:

1.A类赛事特殊说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统计高教主赛道、红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统计主体赛;非以上赛道获奖参照B1类赛事标准奖励。赛道认定范围具体可依据当年内涵贡献度进行调整。

2.B2类赛事特殊说明:“蓝桥杯全国大学生软件和信息技术大赛”等7项标注“*”号的赛事,列入待观察赛事,其中:

1“蓝桥杯全国大学生软件和信息技术大赛”由于赛事主办方发生变更(工信部2025年10月起退出了该项赛事主办单位),因此从2026年起,将重新研究该赛事,视举办情况,研究是否继续列入B类赛事或者限制其列入B类的获奖等级;

2“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拟从2026年起,限制到获“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才列入奖励;

3其余标注*号的B2类赛事,将继续观察2025年以来近三年的举办情况,从2026年起,研究是否限制其列入B类的获奖等级。

3.C类赛事奖励范围:指导教师按照《集美大学积分制综合改革方案》仅对获国家级的特等奖、一等奖进行奖励。学生按照《集美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执行,仅对获该类别的最高设奖级别奖项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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