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全体师生:
为规范学科竞赛管理,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根据《集美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学校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创新创业中心)组织编制了《集美大学2025年学生学科竞赛目录》。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经审核、评估并完成公示,现予以正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竞赛组织与实施工作,确保学科竞赛活动有序高效开展。
附件:
1.关于《集美大学2025年学生学科竞赛目录》的几点说明
创新创业中心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1:
关于《集美大学2025年学科竞赛目录》的几点说明
一、赛事分类与奖励依据:
1.《目录》包含A、B、C三类赛事。其中,指导教师积分奖励按照《集美大学积分制综合改革方案》执行(即B1、B2同属B类积分),学生奖学金奖励按照《集美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积分权重B1 > B2)
2.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的积分标准,根据《集美大学积分制综合改革方案》,如下:
类别 | 项目 | 分数 | 责任单位 |
指导学生竞赛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全国年会优秀/国家级立项 | 100/2 | 创新创业中心、校团委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赛金奖/银奖/铜奖 | 1000/500/150 |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赛金奖/银奖/铜奖 | 150/70/20 | ||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1000/750/300/150 | ||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150/100/50/20 | ||
国家级B类学生竞赛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80/40/20/15 | ||
省级B类学生竞赛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15/10/5/2 | ||
国家级C类学生竞赛特等奖/一等奖 | 20/15 |
该方案的“集美大学积分制发展性个人指标”中说明第7点,也指出了“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的最终得分,由校创新创业中心依据《集美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相关细则进行赋分”。《集美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中第十九条,关于此的具体的分配原则如下:
(1)当项目总分≥10分时,按项目总分的80%分配给指导教师团队,20%分配至该项目学生所在学院(若为跨学院团队,按学生所属学院拆分);
(2)当项目总分<10分,按项目总分的100%分配给指导教师团队;
(3)指导教师团队内的再分配,按第一指导教师占50%,其余指导教师合计占50%平均进行分配。项目学生所在学院的再分配,按第一作者(或核心成员)所在学院占50%,其余学生所在学院合计占50%平均进行分配。
2.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按照《集美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如下:
学生获奖项目的奖金实行积分制,按照项目积分折算出奖金进行奖励。
(1)每分奖金数额的折算公式为:当年度学校用于学生竞赛奖励的总金额/当年度学校所有获奖项目的总积分。
(2)项目分的奖励标准如下:
类别 | 获奖等级 | 奖项级别 | 奖励标准 (单位:分) | |
A类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 国家级 | 金奖/银奖/铜奖 | 1000/500/150 |
省级 | 金奖/银奖/铜奖 | 150/70/20 | ||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国家级 |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1000/750/300/150 | |
省级 |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150/100/50/20 | ||
B类 | B1 类竞赛项目 | 国家级 | 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 | 170/150/100/50 |
省级 | 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 | 70/50/20/10 | ||
B2 类竞赛项目 | 国家级 | 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 | 80/60/30/20 | |
省级 | 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 | 30/20/10/5 | ||
C 类竞赛项目 | 国家级 | 特等奖、一等奖、金奖 | 50 | |
省级 | 特等奖、一等奖、金奖 | 30 | ||
二、关于赛事的特殊说明:
1.A类赛事特殊说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统计高教主赛道、红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统计主体赛;非以上赛道获奖参照B1类赛事标准奖励。赛道认定范围具体可依据当年内涵贡献度进行调整。
2.B2类赛事特殊说明:对“蓝桥杯全国大学生软件和信息技术大赛”等7项标注“*”号的赛事,列入待观察赛事,其中:
(1)“蓝桥杯全国大学生软件和信息技术大赛”由于赛事主办方发生变更(工信部2025年10月起退出了该项赛事主办单位),因此从2026年起,将重新研究该赛事,视举办情况,研究是否继续列入B类赛事或者限制其列入B类的获奖等级;
(2)“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拟从2026年起,限制到获“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才列入奖励;
(3)其余标注*号的B2类赛事,将继续观察2025年以来近三年的举办情况,从2026年起,研究是否限制其列入B类的获奖等级。
3.C类赛事奖励范围:指导教师按照《集美大学积分制综合改革方案》,仅对获国家级的特等奖、一等奖进行奖励。学生按照《集美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执行,仅对获该类别的最高设奖级别奖项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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