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美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集大综〔2021〕10号)规定,创新创业中心面向全校启动了2021年学生学科竞赛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经各学院组织获奖项目申报,创新创业中心初审,共计795项符合学生学科竞赛奖金申报要求,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详见附件2:申报流程):
2.请各学院3月30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创新创业中心(尚大楼1218室)审核。
公示时间:从3月17日至3月24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来电联系。
公示电话: 6182398
办公地点:尚大楼1218室
创新创业中心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符合2021年学科竞赛奖励申报条件的项目公示(分学院).zip
附件4《学院2021年学科竞赛奖学金公示》文件格式参考.doc
附件2
2021年学生学科竞赛奖学金申报流程
各学院:
经研究,2021年学生学科竞赛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组织申报和资格审查
请各学院组织符合2021年校学科竞赛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并进行资格审查。申奖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奖项目必须达到《集美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竞赛管理办法》)的申请条件,申奖金额必须符合《竞赛管理办法》的奖励标准。即:
1.获奖项目应在本次公示的《符合2021年学科竞赛奖励申报条件的项目公示》榜单中(附件1,以下简称:《公示榜单》);
2.各学院应根据《公示榜单》的项目可申领金额,组织项目团队负责人填写《学科竞赛获奖项目奖金分配表》(详见附件3,该表由学院自行留底归档备查),分配成员奖金。
3.如学生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榜单》有异议,应提供相应的“赛事通知”、“获奖证书(或获奖官方文件)”,经学院初审后,报创新创业中心确定是否符合2021年学科竞赛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二)根据《集美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集大学〔2019〕22号),申报学科竞赛奖励的学生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1.本学期受到纪律处分、在纪律处分期内或者处分未解除者;
2.本学期留、降级或休学者;
3.《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未合格者;
4.入学以来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规定缴费没有缴清者;
5.其他应取消选评资格的情况。
(三)根据《竞赛管理办法》,“同一参赛项目同一赛事不同层级获奖,按照就高原则取最高奖励申报”。如有项目还将继续参加下一阶段比赛(如参赛获省一等奖,取得参加国赛资格项目),本次可暂缓申报。
二、进行公示
各学院组织对申报2021年学科竞赛奖学金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统一公示。
1.行文格式参考,见附件4
2.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
三、提交材料
(一)制作薪酬发放表
各学院学科竞赛负责人进入学校财务系统,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统一制作《学生薪酬发放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5)
(二)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2年3月30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创新创业中心,材料如下:
1.《学生薪酬发放表》纸质版送创新创业中心(尚大楼1218室);
2.《学院2021年学科竞赛奖学金公示》文件,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创新创业中心单位账号邮箱,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送创新创业中心(尚大楼1218室)。
四、其他事项
1. 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学生,指导教师不得参与学生奖学金分配。
2.指导教师的相关奖励将根据《集美大学教学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申请,为了避免同一项相近工作重复劳动,建议各学院在本次申奖工作中,也将项目指导教师信息一并公示、核对。
3.联系人联系方式:创新创业中心 谢老师6182398。
创新创业中心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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