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快学校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依据《集美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集大综〔2021〕8号),近期,将重点清理以下两类大创项目经费:
一、项目结题已超过半年,但经费还未使用完的经费;
二、项目超期半年未结题,以及项目负责学生已毕业但项目还未结题,并且经费还未使用完的项目经费。
将于2024年10月31日,进行统一回收。请各学院相关项目指导老师,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及时规范地做好所指导项目的经费报销工作。
创新创业中心
2024年9月24日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3号集美大学创新创业中心 邮政编码:361021 版权所有:集美大学创新创业中心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by Innovation and Enterpreneurship Center.JMU 办公邮箱:JMDXCXCY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