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21〕41号)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共有95个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获得省级立项,其中36项推荐为国家级一般项目立项。
现为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追加经费,其中国家级项目经费追加标准为8000元/项,省级项目经费追加标准为3000元/项(项目经费卡号及追加经费额度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追加的经费另外增设了新的经费卡号(见附件1),原经费卡号和原卡号内的余额仍然保留;
3. 项目负责人随即可以使用经费,并在项目结题验收期限截止后半年内且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完成财务报销工作。经费应严格按照《集美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集大综〔2021〕8号)的开支范围进行开支,并按学校财务制度进行报销。
2.项目经费由项目小组成员使用,主要用于业务费和实验材料费,项目负责人为经费报销单填报人,指导老师为经费审批人。
3.因项目组逾期未使用、项目研究未按计划开展、因自身原因撤项、未及时提交结题材料及其他未按学校要求开展研究等原因造成的经费被回收,学校将不再以任何形式另行资助,后果由项目组成员自行承担。
附件:
1. 2021年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安排表
2.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已通过校内OA下发)
创新创业中心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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